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入学原则。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渝中区居住和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其随迁子女可在指定学校报名。
招生条件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入学原则。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渝中区居住和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其随迁子女可在指定学校报名。其余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接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市内户籍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市外户籍须提供《流动人口居住证》)、租房合同;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
报名时间安排
5月14—31日,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6月11日起,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进行报名,学校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审核录取。
7月20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并及时完成入学确认,在学校规定时间凭电子入学通知书和“报到码”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主动服务,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我区户籍学生,由公办学校“兜底”。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