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颁代码12901)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普通警察类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吉林司法警官学院(由吉林省司法学校和吉林省劳改工作人民警察学校合并而成),具有二十多年独立举办高中后普通中专教育的历史和十余年联办成人本、专科教育的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几代警院人风雨兼程四十余年,学院由小到大,发展迅速。今天的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书记官为主,同时积极为安全防范行业和社会相关部门培养具有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高等法律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其中教育用地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主要有现代化的教学楼,设施先进的射击馆、警事体育训练场馆,具有标准化跑道的运动场,整齐划一的学生公寓,宽敞明亮的学生食堂,内容丰富的教辅楼(图书馆)、培训中心等,校园二期建设工程正在进行中。崭新的校园能容纳6000名全日制大学生和承担全省每年2000多名司法干警的培训,是培育新时代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院办学目标定位是:省内独特、东北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司法警官职业院校。
学院人才培养定位是:培养品德、知识与能力协调发展,职业素质和应用能力强的高等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办学形式定位是: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重,学校与行业合作办学,警学结合,积极发展合作教育。
学院服务面向定位是:依托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追求特色,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
做为特殊行业性质的学校,学院在学生管理上突出行业特色,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推行了以“诚、智、律、毅”为内容的校训教育和以“进取、勤奋、严谨、文明”为内容的校风建设。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76人,教练型、双师型教师77人,50%以上的教师具有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具有教授资格的26人、副教授资格的49人、讲师资格的75人。一批专业和课程带头人在法律职业教育界和应用法学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取得了包括国际成果在内的数百项教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主要分布于法学、职业教育等研究领域,在法学学术领域里具有广泛的影响。
学院学制为3年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和学院春季单独招生,面向全国30余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目前有普通专科生5100人,同吉林大学法学院联合办学的本科生2300人。
学院紧紧依托行业,努力打造特色专业,经过多年的专业建设,学院的15个专业中多数在省内是独一无二的,形成了具有我院特色的专业结构。学院现设有监狱警察系、应用法律系、司法技术系、基础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三系三部的教学机构。学院国控类和非国控类15个专业分批次报名,分批次录取。分别是国控类专业: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非国控类专业: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安全防范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区矫正、司法助理、消防工程技术。
学院教育体制实行双学历教育。学生入学专本联读,相同学科课业成绩实行学分替代,如外语、政治、基础法律以本院成绩为准。考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基础上,再加考经济法专业12门专业课或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14门专业课,即可获得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文凭。
学院还对学生开展速录、计算机、外语、心理咨询、武术、散打等技能的培训,这种注重综合素质的教育模式极大提高了学生就业能力。
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点强化了学生的体能训练、散打、擒拿格斗训练、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训练、克服生存极限的意志训练等,并把警用枪械具使用、防暴技能作为学生毕业前的综合职业技能来测试真正实现“应用型、实战型”的培养目标,为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的政法实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