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太原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太原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1242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张瑞君
第十条办学地点:
汾东校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昌南路18号
邮政编码:030032
府东校区太原市杏花岭街2号
邮政编码:030001
滨河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南二巷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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