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烟台南山学院院校介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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