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指引》),各普通高校编制完成了2025年拟在豫招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经教育部统编后已分发我省,现予以公布,供我省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的学生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高考模式。
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二、选考科目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的考生均可报考。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的考生方可报考。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地理(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地理的考生方可报考。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地理(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地理的考生方可报考。
三、招生高校及专业。
依据教育部《指引》精神,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自主确定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因各高校培养要求不同,相同专业在不同高校可能有不同选考要求。
因部分高校尚不能确定2025年在我省招生的具体专业,所以报送了本校全部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非全部专业都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另有个别普通高校,此次并未报送选考科目要求;此外,招生当年还可能有新增高校或专业安排招生。因此,2025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最终以2025年我省公布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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