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是一支无怨无悔的队伍,为教育事业默默奉献,用智慧和爱心点亮了千家万户的希望之灯。那么农村定向师范生的报考条件有哪些?毕业后如何分配?快来了解一下吧!
乡村定向师范生的报考条件
乡村定向师范生:是指在高中应届毕业后,由政府出资,完成规定师范院校培训后,调配至预定农村教师岗位的师范生。
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中、高考政策、户籍在本县(市、区)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生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乡村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如何分配安排?
按照定向培养协议书和当年就业政策的要求,在定向培养师范生毕业前两个月,培养院校与招考来源计划县教育局签订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指定的就业协议书,一次性派遣到招生来源计划县教育局,并寄送达定向培养师范生的学业档案。
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通过定向培养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自觉履行在培养前签订的协议要求,坚守服务期合约。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其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为什么要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主要是促进全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省域教育总体现代化,为全省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这里所说的乡村学校是指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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